107年<公費>流感疫苗自10月15日起開始接種~
107年<公費>流感疫苗接種
【接種時間】:
自107年10月15日至疫苗用罄為止。
【接種對象】:
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出生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註冊就學前之幼兒。
(幼兒及其父母均為外國人,且均無加入健保及無居留證之幼兒需自費接種)。
二、50歲以上成人:民國5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者。
三、具有潛在疾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高風險慢性病患:
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慢性肺病、腎臟疾病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之門、住診紀錄之患者。
無法取得上開疾病之門、住診紀錄,但經醫師評估符合者。
BMI≧30者。
(二)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重大傷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
四、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孕婦健康手冊」之懷孕婦女,若尚未發給孕婦健康手冊,則可檢附診斷證明書。
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以上身份請攜帶:身份証、健保IC卡、印章至掛號室掛號。
【接種禁忌】:
►已知對疫苗的成份有過敏者,不予接種。
►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不予接種。
~主動防護,流感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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