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臨床試驗計畫
97 年 5 月 23 日第 139 次研究倫理委員會議通過
凡經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並屬治療性之癌症臨床試驗計畫,由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行政中心彙整經計畫主持人或其授權之相關人員確認內容後刊登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及本院醫學研究部網頁。
刊登之計畫資訊內容包括:倫委會案件編號、科部、癌症類別、癌症期別、計畫主持人、試驗計畫名稱、聯絡人及洽詢電話、試驗開始日期、試驗結束日期。
本院癌症相關臨床試驗計畫資訊將由研究倫理委員會行政中心每個月定期更新,以加入新通過之計畫資訊。
試驗主持人不得將本院網頁上刊登之癌症相關臨床試驗計畫資訊轉載或刊登他處。
本要點經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
回到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