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外補契約醫檢師2名
一、機關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二、職稱:契約醫檢師
三、職務列等:
四、名額:2名
五、工作地:花蓮縣玉里鎮
六、性別:不拘
七、上網期間:107年06月19日 至 107年07月19日
八、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醫事檢驗相關科系所畢業。
2.專業證照:具醫檢師證書。
4.熟悉電腦操作與Office軟體應用。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 專科薪資與大學相同: 47,000 元整
3.經試用三個月考核符合資格三年簽約金200,000元整
九、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十、工作項目:
1.臨床一般(尿液、糞便)血液血庫、臨床生化、血清免疫
2.科內臨時交辦事項等
3.需輪值三班等相關工作
4.有檢驗經歷者尤佳
5.試劑庫存管理及品質管理相關業務等相關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 107年7月20日前掛號郵寄本院或送達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醫檢師職缺)。
2.應檢附報名證件:(請以A4大小紙張備妥相關資料)
(1)外補甄選報名表。(請於本院網站下載,不得使用自訂或其他格式)
(2)個人履歷:請說明以下領域的經驗 a.臨床或專業能力:請說明並列舉在臨床檢驗經驗。b.行政能力:請說明並列舉在行政方面的經驗,推動科室行動方案經驗者尤佳。c.品質管理能力:請說明曾經執行或參與的品質管理工作經驗,能運用適當品管工具或措施(如醫院評鑑、ISO)者尤佳。
(3)醫檢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 醫檢師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2.收件日期: 107 年 7月 20日以郵戳為憑。
3.考試日期: 107 年7月25日下午13:30點開始。
4.甄選方式:審查專業證照、口試及筆試。
筆試(佔70%):採選擇專業相關試題。
口試(佔30%):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言辭(語言、表達能力),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綜合能力(專業能力、共同心能力)等。
5.其他注意事項:
(1)與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請勿報名。
(2)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6.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7.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8.甄選日期若遇不可抗拒之情況時,本院會優先通知已收件之甄選人員。
9.通信報名地址: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病理檢驗科;
聯絡電話:03-8883141轉365 或 366;
聯絡人:病理檢驗科;揭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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