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外補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科員
一、機關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二、職稱:科員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花蓮縣玉里鎮
六、性別:不拘
七、上網期間:107年05月22日 至 107年06月11日
八、資格條件: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者。
2.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劃,熟諳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作業程序,具備採購證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九、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十、工作項目:
1.採購業務。2.一般行政相關業務。3.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聯絡方式:
1.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採購)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職缺」,於107年6月11日下班前掛號郵寄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秘書室楊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3.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公文與300字作文」35%、「政府採購法與其作業程序」35% (共計8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鴃A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總成績分數相同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逾期送達或未檢齊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所繳文件,如需退還所繳文件,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及貼足郵票。
5.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
6.報名地址及聯絡方式:
(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秘書室楊先生。
(2)電話:03-8883141分機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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