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汽機車駕駛人體格檢查暨體能測驗業務
辦理須知
須準備身份證正本及一吋大頭照兩張
身心障礙者請帶身心障礙手冊
◎60歲以上職業駕照體檢 (含駕照審驗、換照)
※60歲以上職業駕照體檢報告7日領取
承辦業務
報考汽車(機車)普通駕駛執照應考人體格檢查暨體能測驗。
未滿60歲職業駕駛人其職業駕駛執照審驗前之體格檢查。
60歲以上職業駕駛人考照體格檢查(需加做胸部X光和心電圖)
體檢時間
週一至週五 早上 08:30-12:00
洽詢專線:(07) 571-1188轉1117 本院病友服務室或健康檢查中心
高雄市立旗津醫院 健康檢查中心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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