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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聯網回饋點數使用規則

發表日期: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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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聯網回饋點數使用規則

  • 1 資格

    • 1.1 凡成為醫聯網(以下稱:本網站)之會員,同意「醫聯網 回饋點數使用規則」(以下稱:本使用規則),於本網站積極參與各項積點活動,即可累積回饋點數,並可憑累積的點數兌換商品。
    • 1.2 當您使用本網站之回饋點數兌換商品時,即視為您同意本使用規則之所有內容。

    2 有效期限

    • 2.1 回饋點數累計以半年為一單位,例:於2017/1/1~6/30期間累積的回饋點數,使用期限至2017/12/31,逾時則將自動失效;於2017/7/1~12/31期間累積的回饋點數,使用期限至2018/6/30,逾時則將自動失效。
    • 2.2 若因本使用規則第3條(兌換方式)第4款之情形,而本網站需歸還回饋點數時,歸還之回饋點數其有效期限與兌換前相同,不因此重新起算。

    3 兌換方式

    • 3.1 本網站之回饋點數不具任何現金或金錢上之價值,您不得要求本網站將回饋點數折算現金或為其他給付,亦不得轉讓予其他會員或任何第三人。
    • 3.2 商品一經兌換,一律不接受撤回或取消兌換。
    • 3.3 在通常情形下,本網站收到您的兌換申請或通知後,約需5至10個工作天之作業時間,寄發所兌換之商品。
    • 3.4 兌換之商品為無償兌換,皆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一經兌換,除因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或其本身具有瑕疵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一律不受理退還或更換。
    • 3.5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填寫正確的指定收件地址,商品之寄送地址一律以您兌換所指定之收件寄送地址為準。如因您的地址填寫有誤致您無法收到商品時,不得要求重行寄送,亦不得要求回復已扣除之回饋點數。

    4 法律關係及稅捐

    • 4.1 本網站提供之各類兌換商品,係由各供應廠商提供,本網站與各供應廠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如您與供應廠商就所提供之商品有爭議,或因商品而受有損害時,均應由供應廠商負責,本網站不負任何損失賠償責任。
    • 4.2 您累積之回饋點數所兌換的商品,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您的所得,本網站將不代您扣取任何稅款。
    • 4.3 您於兌換商品時,視為同意本網站及提供商品的廠商將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兌換商品作業之範圍內予以利用及處理。

    5 其他

    • 5.1 本網站保留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包括兌換品項之內容、方式等,如有變更或取消,將以電子郵件或是於本網站上公佈。
    • 5.2 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回饋點數資料流失時,本網站不負賠償之責。
    • 5.3 本使用規則內容中未提及之其他相關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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