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有一個非常能幹的婆婆,直到她86歲那年,Jean突然發現婆婆有點奇怪,交談時常說了下句就忘了上一句……。其他家人認為那只是一般老人的健忘現象,無須在意;但與婆婆感情甚篤的她仍然陪著婆婆去醫院腦神經內科作了檢查,醫師判定是失智症。
當天她就為婆婆開了巴氏量表回來,但家人們都抗拒承認婆婆需要申請看護這件事;半年後,Jean再次申請了巴氏量表,並且自己請了外籍看護來照顧婆婆;因為婆婆不習慣家裡有外人,她甚至為看護在周邊租了間小套房,便於照顧。
雖然自掏腰包請看護,剛開始她心裡感覺頗為委屈,「我覺得看護幫我們分擔照顧長輩的責任,與我們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我的小叔、大伯他們有時會對她呼來喚去,工作上諸多挑剔,我就會心理上很不舒服。」
另一方面,失智後的婆婆反倒越加可愛了!原本能力超強的婆婆,失智後回歸孩子般的心性,說話超級幽默,跟晚輩可以開很多玩笑。「像是某天她不肯換衣服,我半哄半騙,她就乖乖的自動把衣服換下來給我。」見到婆婆失智後狀況不錯,Jean覺得心境逐漸由當初的委屈轉為開心了。
之後91歲的公公因跌倒臥病在床,她又請了第二位看護。「坦白說,我很慶幸自己在公婆有狀況的初期就開始請看護了!當公公跌倒時,我心想,一位看護絕對無法兼顧兩位長輩;而且,把看護找來也是須要花時間訓練的。」自己創業的Jean做事講究預先計畫,她認為若不能未雨綢繆,將會苦了長輩、又累了自己。
病床前談孝順,太沉重!
過去4年來照護公婆的經驗,也讓她看透許多世故,「作家張曼娟說過,如果有人說,『小時候父母照顧我們,老了換我們照顧父母。』那他一定是不曾真正的照顧過父母。這4年我才體悟這句話的涵義,照顧長輩跟照顧小孩是完全不一樣的事,那真的需要更多的耐心!」
就像公公婆婆,過往他們自豪於自己4個兒子多麼孝順、團結,家人間也固定聚會;如今公婆生病了,真的要分擔照護責任時,例如週日看護休假時來輪替一下,都顯得困難重重。「我跟先生是住在公婆社區的對面,我先生很孝順,每天下班後都帶著媽媽去散步、爬山;但我捫心自問,如果沒有看護幫忙,我也毫無把握可以照護好公婆。」
Jean自覺幸運,至少他們有能力請得起看護,因此不必為了照顧長輩犧牲自己的生活,「但若經濟不許可呢?我不敢想像。」為此,現年65歲的她已積極思考身後事,「我們這一代完全不要想著依賴孩子,要安排到自己不受苦,也不拖累孩子。」
她很早就立好遺囑,身後的資產配置交代清楚;預立醫療決定書,依「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在符合特定臨床條件時,病人有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權利;她也朝向「簡單生活」,將老後的罣礙一一去除。
撰文者:吳永佳 (前Career就業情報總編輯)